|
警惕!虚拟货币正在“游戏”金钱
关键字:虚拟货币
导语:场关于虚拟货币的争论近期在网上激烈展开,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虚拟货币替代了人民币的某些功能,这是是否合法呢?下面让我们看看这篇新闻。
针对网民非常熟悉的腾迅Q币、新浪U币、盛大元宝、网易POPO币、魔兽金币等,国内有学者近日发文称,在网上,这些网络虚拟货币可以买虚拟世界中的装备,支付会员服务费,甚至和人民币“兑换”,虚拟货币正在替代人民币的某些功能,这可能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并冲击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 字串6
记者走访 虚拟货币使用普遍
11月11日15时,省城山西大学附近一网吧内,近百台机位座无虚席,大部分人都在玩网络游戏(新闻、图库、论坛)。已经毕业三年的小张和3个校友正在玩大型网络游戏“魔兽世界(新闻、俱乐部、图库、论坛、题库)”,记者找到他时,他刚刚花了两百多元从网上购买了一些魔兽金币和其他道具。小张告诉记者,“从前听说有人为了游戏里的‘一把剑’就花上好几千元时,我很难理解,可如今自己也成为同事所不能‘理解’的对象。”
小张花钱是为了有足够的虚拟货币去购买游戏装备,虽然大部分装备也可以在玩游戏时慢慢得到,但通常要花很长时间,而购买了虚拟币就可迅速购得装备,增加游戏的乐趣。“游戏受欢迎程度越高,游戏中的货币价格就越高。”已经玩了5年网络游戏的小张告诉记者。
花钱买虚拟货币的现象在省城的游戏玩家中十分普遍。记者在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师院等高校附近的网吧内看到,来上网的顾客中,有超过半数的人都在玩大型网络游戏,“只要玩网游,就很难抵抗得住虚拟货币的诱惑。”太原理工大学附近一家网吧的老板告诉记者。
以目前的行情来看,在“魔兽”中,用300—500个金币,可以买一个黑铁头盔,另一些“更好”的东西可以卖到上千个金币。另外,在网络游戏中,游戏系统还支持玩家用虚拟货币换取游戏点卡(玩网络游戏时需要的充值卡)。玩家们表示,魔兽金币只是大型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Q币、U币、泡泡币等多种虚拟货币。现在使用QQ的人很多,玩一些游戏或享受一些增值服务,都需要Q币。更特别的是,Q币现在甚至可作为购买其他游戏点卡、虚拟物品的“中介物”,也可以用它支付一些网站的影片、软件的下载等。
毫无疑问,网游的持续火暴是虚拟货币交易火暴的直接原因。有人买,有人卖,于是大量与虚拟货币有关的行业便应运而生,包括职业玩家、游戏工作室以及虚拟中介等。职业玩家的工作就是不停地打游戏,赚取虚拟货币、赢得虚拟财产,以此换回人民币;游戏工作室就是专门收纳职业玩家,大量生产虚拟货币;而虚拟中介的工作就是从职业玩家或游戏工作室处以低价收进虚拟货币,再转手卖给需要这些虚拟货币的网友。玩家小赵告诉记者,这些网络倒爷们出钱收购虚拟货币、高级游戏号码或游戏装备,通过网上商店销售,让需要的人汇款到自己的银行账户里,再把这些东西“转赠”给付款者。尽管买卖的是虚拟物品,但他们支出、收进的却都是实实在在的人民币。
和硬通货一样,虚拟币也可能“通货膨胀”。玩家们表示,以当前最火暴的网络游戏《魔兽世界》为例,在它还没有公测前,魔兽世界中的1枚金币,可以卖到一块钱人民币,甚至更高;随着时间推移,金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价格也发生变化。就像通货膨胀一样,金币也越来越便宜了。以11月11日网上交易价格来看,在阿纳克洛斯服务器上,70元可以买1000金币,而在达斯福玛服务器上,55元就可以买1000金币。 字串3
事实上,网上的虚拟货币有十多种,他们中大多可以在特定的网络游戏中流通,与点卡、虚拟装备之间互相兑换,当然,最终也可以通过网络中介兑换成人民币。
各方意见 学者律师看法不一
对于虚拟货币的盛行,经济及法律学家各有不同见解。
山西财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靳共元教授认为,腾讯Q币、新浪U币、盛大元宝、网易POPO币等网络游戏币并不具备货币属性,它们仅仅是企业发行的所谓“货币商品”,仅涉及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通过双方的合同关系可以维护和规范,它们没有同商业银行之间形成互通,并不能完全流通,也不会取代法定货币。这和传统货币的电子化、磁卡、网间结算等形式是有本质区别的。
但是,山西民权律师事务所的张芳律师则认为应该对Q币加强监管。她说,货币是由政府发行的,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只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发行货币。而在网络世界中,Q币可以支付会员服务费,买卖虚拟装备,作为财富储存,甚至“回兑”成人民币;Q币还可能从网上延伸到网下,不仅能交易网络虚拟装备,甚至可能交易现实中的物品和服务,这违反了《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虚拟货币充当了货币的功能,而这种虚拟货币又是由商家随意发行,其总量也不受到限制,可能影响我国的金融秩序。 |
|
|